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中安在线]

25.10.2016  18:03

今年7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省司法厅党委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中,明确“学习领会要深、内涵把握要准、条例执行要严”的原则,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党规落地生根。

知责明责,强化责任体系的基础作用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责任到人,问责才有前提,职责清晰,问责才有依据。我们积极构建明责、督责、问责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和省委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为遵循,认真研究完善了《厅党委工作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和推动科学决策,发挥厅党委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核心的统揽和领导作用。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贯彻情况作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健全约谈、述责述廉等常态化机制,从而有效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责任体系的基础作用有效显现。

领责尽责,强化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

问责条例》面向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有900多个党组织、1万多名党员,我们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把贯彻执行党规党纪作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先后召开厅党委会、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专门印发通知,对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贯彻《问责条例》提出明确要求。把督促责任落实作为传导压力的重要方式。厅党委成员连续2年带队赴基层单位,进行“两个责任”考核。今年我们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重要内容,同时将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年底对各单位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把带头执行作为示范引领的重要举措。厅党委坚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动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推动履好职、尽好责。

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追究的倒逼作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就要用好问责的撒手锏,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执行。我们聚焦“两个责任”,以严肃问责推动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先后给予5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给予6个单位通报批评。我们加强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清单管理,厅党委带队赴基层各单位督查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检查酒桌办公治理等8个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对工作起色不大、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我们保持查办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审查和问责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立案8件,给予6人党纪处分。下一步,我们还将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切实用好问责的利剑,对出现《条例》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应予问责的情形,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稿件来源:2016年10月24日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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