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规定动作”不走样 创新“自选动作”求实效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第342期司法连线]

29.04.2016  01:59

本报讯“‘党建故事汇’、‘一刻钟’党课、‘双比双争’、‘红色学章季’……”4月22日,省司法厅召开会议,对厅直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动作的同时,省司法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了系列自选动作,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两学一做”,“”是基础。省司法厅要求,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机关和监狱戒毒单位党员,可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学习;学校党员,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举办学习沙龙、网上论坛、板报专栏等形式开展学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可采取“一刻钟”党课、轮流值班学习、服务标兵宣讲、实践课堂教育等办法,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和形式;流动党员,可借助网络和手机平台、进行巡回宣讲、开设流动课堂、邮寄学习资料等,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同时,创新方式讲党课,在普遍讲党课基础上,继续开展好“微党课”讲授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教育载体,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两学一做”要取得实效,必须抓住“”这个关键。省司法厅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励全系统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分别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开展“飘扬的旗帜——党建故事汇”主题系列活动,通过“”、“”、“”等,挖掘先进典型的闪光事迹,传播正能量,引领激励全体党员争先进、做表率。针对青年党员,组织开展富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红色学章季”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仅要“学做结合”,还要扭住“”这个重点。省司法厅要求探索运用党员承诺、集中公示、群众评议等办法,加强跟踪问效、保证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深入自查、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学习教育实效。彭继友张啸

稿件来源:2016年4月28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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