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项举措学习宣传省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23.03.2016  09:51

 

近日,淮南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下发《<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明确采取八项措施抓好两《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工作。

一是完善一套制度体系。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遵循两《条例》规定,尽快清理修改现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把两《条例》贯彻落实列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等。二是举办一场学习讲座。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法培训的重要内容,组建两《条例》宣讲团(队),及时动员部署,有计划、分层级地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讲座;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开展一次对广大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的专题培训。三是开辟一个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淮南普法网、淮南日报、淮南电视台《法约淮南》栏目、户外电子显示屏、全市四级法律服务体系等媒体或平台,以专题、专访、专版、专页等形式,提高群众对两《条例》的认知度。四是编印一套宣传材料。内容包括《条例》全文、权威解读文章、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制度文件等;发放对象主要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等。同时把两《条例》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课程。五是开展一次调研督导。在“江淮普法行”期间,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将联合组成两《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督导小组,分赴各县区、市直部分单位,调研督导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六是组织一场知识测试。在10月份和“12·4”期间分别组织的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统考、抽考中,将两《条例》作为考试重要内容。七是举办一场文艺巡回演出。以市普法志愿者总队、市普法志愿者艺术团为主力,在各县区巡回举办一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加强《条例》宣传教育。八是组织一次学习观摩。组织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到先进地区、单位,学习观摩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两《条例》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心得体会,及时总结推广。(淮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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