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201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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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下午,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高开华主持召开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会议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上,委厅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会议认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决定》精神,要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树立法治观念、突出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要深刻理解党纪和国法的区别联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底线思维,以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和典型;要深刻理解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做推进法治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加强自身修养,善于自省,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查找和纠正个人品德上的缺失,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深入思考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现状和问题、思路和举措,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要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关键和生命力在于执行,充分考虑教育系统实际,完善体制机制和载体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依法治国要处理好三大关系,即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关系,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的关系。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要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依法治教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要加快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使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需要,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加快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内部治理的核心价值与要求,作为评价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将法治理念与原则要求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和改善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要着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的热潮,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新局面。 

会议要求,委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各处室、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努力成为法治安徽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在肥委厅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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