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会同省委政法委开展发挥律师在防止冤假错案中积极作用专题调研
1月6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调研组赴马鞍山市就发挥律师在防止冤假错案中积极作用开展专题调研。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时侠联,省司法厅副厅长沙奇志带队调研,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从勇,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议围绕刑事诉讼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等各个阶段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防止冤假错案的职能作用展开讨论,并就《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
调研中时侠联指出,在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工作很有必要,是当前司法实践一项突出问题,也是司法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座谈会中,律师和政法机关同志分别从律师执业实践和公检法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集中体现了良好的法治精神,体现了全新的司法理念,表现了法官、检察官、公安人民警察和律师队伍的职业担当和专业素养,体现了大家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要求,要认真整理吸纳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对《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善。一是既要注意认真梳理归纳律师意见,也要认真梳理归纳政法机关同志的意见。二是对讨论稿修改完善既要考虑要有法律依据,也要在法律框架内大胆创新。三是要注意若干规定的价值取向是要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但同时也要考虑向律师提出自律要求。
时侠联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既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需要,也是衡量法治精神、彰显司法文明的需要。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到律师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梳理归纳法律法规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并切实维护和保障律师这些权利,努力发挥律师在防止冤假错案中积极作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厅律师管理处、马鞍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