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03.12.2014  13:26

皖教秘〔2014〕53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和促进广大教师以好老师的标准要求自己,中国教育报刊社决定联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暨教育新闻媒体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推选和展示一批“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成就感、自豪感和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打造新时期的教师形象和尊师文化。根据中国教育报刊社有关部署,现就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面向社会和学校广泛征集和推选学生喜欢、家长称赞、社会公认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打造新时期展示教师风采、塑造教师形象的品牌活动。

2.对社会和学校推选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先进事迹进行全面深入的报道展示,生动展现当代教师可亲可敬、可学可鉴的良好形象,引领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3.组织召开“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座谈会,学习、研讨“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先进事迹和优秀特质。

三、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指导成立“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专家小组。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申报推选工作(地方高校纳入当地教育局)。

四、推选标准

1.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

2.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深受学生喜欢、家长称赞和社会公认,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满意。

3.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教学功底,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

五、推选对象及名额

推选对象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个领域。

每个市教育局上报2~3名推选人选,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各上报1名推选人选。

六、申报推选

各市、直管县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中专学校要严格按照推选标准和采取自我推荐、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通过民主、公开的推选方式,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上报推荐人选。上报人选时,须提交候选人的申报表、典型事迹、从教心得、教案课件、音频视频素材以及家长学生的评价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请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于2014年12 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申报表)报送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省教育厅专家小组将从推荐的教师典型中评选3名参与全国范围内的推选展示,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其他老师的先进事迹进行遴选宣传。

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报送电子邮件“主题”写明:好老师申报材料)。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金环花园27号楼

邮编:230022

联系人:郑宏;联系电话:0551-65166521。

附件:1. 报送材料要求

          2. 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申报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