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抓好“七个一” 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01.03.2016  09:59

校园消防安全是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霍邱县教育局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春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开学初,教育局要求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水源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详实登记。同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巡查,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监管,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到位。

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各校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督办,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间,确保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做好学校重点场所灭火器的更换,消防管道、消防用水的疏通、维修。在整治期间,启动问责机制。对隐患整治不力,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思想麻痹导致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教育。 各校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可以邀请专业的消防人员到校上课,可以组织学生到消防队参观学习,还可通过观看视频、图片等形式,让师生了解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等实用知识,同时在班级举办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发动师生开展讨论,查找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各校要根据校园建筑实际,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做到预案完善、精心组织、岗位到人、职责明确。通过演练让师生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按照既定预案有序疏散和逃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发放一封《消防安全告致家长信》。 各校要集中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升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求家长做好家庭消防教育和火灾逃生知识的传授工作,与学校形成合力,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屏障。

签订一份《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将此项工作定岗、定人、定责,并逐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消防、质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现场反馈,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校园安全整体考核依据。同时要求,各校强化值守,一旦发生火情,及时通知消防部门,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成年人扑救,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扑救,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生命第一,安全至上。霍邱县教育局始终注重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并不断将此项工作分细、从严、抓实,全面强化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特约通讯员:王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