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主嗅味丢失金镯?警方查无此事

10.06.2015  13:29

  在各种犯罪活动中,其中最神秘也最让人恐慌的应该是迷药了。日前,凤阳县一女店主报警,称嗅了两下过路女子身上的味道后被“迷晕”,一只价值近万元的金手镯不见了。警方调查后辟谣,根本不存在瞬间迷药,请市民不要以讹传讹。

  据这名在凤阳县府城镇经营服装店的女店主报案描述,6月7日上午9点多钟,她抱着刚满周岁的儿子在自家服装店门口玩,有一位散发小广告的中年妇女经过她身边时,让她嗅到一股很浓的“香味”,不由自主地又嗅了一下,很快就觉得浑身乏力、呼吸困难,有一种要晕倒的感觉。

  女店主慌忙把孩子交给店门旁的邻居照看,自己到店里躺了好一会症状才消除,随后发现自己左手腕戴的金手镯不见了。她怀疑是嗅到了“迷药”,金手镯被人摘去了,随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走访调查,并且找到了女店主所说的那位散发小广告、身上有特殊“香味”的中年妇女。通过调查,并未发现这名中年妇女有任何异常。女店主后来称,自己当时是不是戴了,还是放在哪了,自己也记不清了。

  办案民警通过调阅相关案件资料,认为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如果喷点香水就能“下药”,那么其他路人甚至犯罪分子自己也会被迷药迷晕!即使真的有效果超强的麻醉药,挥发在空气中能够让人一闻就晕,那在公共场合开放的空间内,包括施药人在内的其他人也早就一起中招了,不可能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就只有特定的一个人被“迷倒”。

  从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以及有关科学鉴别,根本没有流传的“喷烟”、“拍肩膀”或“喷雾”、“迷魂”失去意识而任由别人摆布的实例。近年来,各地警方接到过一些类似“迷魂药”的报案,但最后经过调查,证实是某些事主有不想为人所知的原因,而以“迷魂药”为借口,编造出被“迷魂”的情节。(滁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