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将推行中小学教师 “无校籍管理”制度

15.09.2014  10:01

日前,太和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县将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制度,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均衡师资力量是太和县教育改革的重点。为此,太和县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每年交流的教师人数不低于10%。推进城乡间教师以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

太和县将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制度,所有中小学教师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在城区学校间,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名校办分校等模式,整体提升城区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逐步缩小师资差距。

在此基础上,太和县采取公开招聘、县外引进、公开选调等方式,拓宽师资补充渠道。从今年起,太和县每年新招教师不少于600人,且这样的招聘规模将持续三年。此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增量部分用于发放他们的生活补贴。

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特教津贴按基本工资的15%发放。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当地公务员同等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结合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花妍 特约通讯员:代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