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月星副厅长赴池州市调研指导工作

03.03.2017  16:19

 

2月27日—28日,副厅长夏月星赴池州市开展工作调研,财务装备处、法律援助处、基层工作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夏月星先后走访石台县矶滩、仙寓司法所、县社区矫正中心,解放军驻池某部法律援助工作站、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等基层单位,实地查看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场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

夏月星对池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提升工作发展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夏月星强调: 一要 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要加大老旧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翻新改造力度,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协调地方落实政策和资金保障,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改造、置换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基础设施条件。要加强政法专项转移支付经费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要大力推进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优化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功能布局和内部设置,强化司法所整体规范性。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积极争取地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司法所配备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安置帮教协理员。 二要 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要主动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新趋势,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大力推进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基层村(居)调委会建设和指导,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效率。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主阵地作用,强化刑罚执行意识,切实提高管控能力,增强教育改造效果。要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日常管理、服务和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巩固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分离”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高效便捷优势。要总结“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民主法治建设。 三要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向乡镇、社区不断延伸。要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和日常管理,注重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调研期间,夏月星先后与池州市、石台县、青阳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就司法行政工作交换了意见。

                                      (厅财装处  厅法援处   厅基层处 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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