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公管处、司鉴处、基层处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19.02.2016  15:54

 

厅公证管理处: 2月14日召开处务会,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洪禹候厅长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彰显职能作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执业监管、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调转促”升级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实现公证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覆盖。进一步创新公证服务模式,开展全省公证便民惠民服务年主题活动。二是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开展生产经营类公证机构试点调研,争取出台公证机构分类改革方案。依法合理布局公证机构,更好地满足公证工作发展需要和群众办证需要。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多层次的公证质量巡查和检查活动,扩大公证质量巡查范围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公证质量方面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公证质量风险预判机制。开展第六届安徽省优秀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评选工作。四是编制2016—2018全省公证员配备方案,优先吸纳发展县域公证员队伍,积极培育具有示范作用的规模公证机构。改善公证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公证员比例。发挥公证培训基地和公证实务训练基地作用,积极推进市级公证机构对口帮扶县域公证处。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综合协调,解决公证机构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参与社会公共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与户籍、人口管理、婚姻管理、不动产等公共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加强公证文化宣传引导,多元化、立体化的广泛宣传公证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六是开展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执业档案建设,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公证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职责。开展公证服务收费调研,制订安徽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完善公证标准化项目体系,出台提存事务、保管事务两个指导意见。完成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部署实施。

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处人员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结合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实际,科学谋划2016年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鉴定行业规范发展,以推进全省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为目标,持续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强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提升行政许可质量,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精心培育全省司法鉴定示范机构,充分发挥示范机构在行业规范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二是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大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队伍业务能力;开展司法鉴定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队伍执业水平;开展司法鉴定技能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综合实力。加大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不断完善鉴定质量监管措施,继续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增加现场能力验证项目,加强能力验证结果的使用;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评查活动,对优秀卷宗和最差卷宗进行通报,遴选优秀卷宗汇编成册;加大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四是积极健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建立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内控体系;抓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实施,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建设,完善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司法鉴定科技化水平。五是努力改善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推动司法鉴定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完善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衔接协调机制,落实司法鉴定人出庭等相关制度;积极配合省物价部门做好司法鉴定所有项目收费标准的重新核定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六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组建完善新一届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协会工作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协会活动,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监督、培训、交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实践中急需的相关技术标准,健全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体系。

厅基层工作处: 2月15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按照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推进2016年基层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司法所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司法所建设巡查,加强司法所建设跟踪问效。进一步指导完善在新的城市街道(社区)和开发区管理体制下的司法所组织工作模式,指导有关地方落实司法所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和副科建制。二是提升基层工作规范化水平。编印《安徽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指导大纲》,积极推广全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书卷宗评查,规范统一标牌、标牌、文书、印章、登记和公示等要素标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督促按期完成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离工作。三是全面活跃基层工作。深入实施黄丝带帮教“十百千万”项目,打造安徽帮教工作品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健全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修订《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活动。四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在指导各地做好专项编制、地方编制人员配备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举办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培训班,组织基层工作人员赴高校开展专题培训和实践教学活动。

(厅公管处、司鉴处、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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