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孤儿档案管理办法

14.04.2017  00:11

      为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省民政厅会同省档案局制定了《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对孤儿档案管理的分类、归档时间、保管期限、档案销毁、管理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孤儿档案是指各级各类儿童福利和管理机构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所积累的,有关孤儿抚育和成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凭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孤儿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孤儿管理工作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孤儿管理档案保管期限、鉴定、销毁、移交及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等规章制度。

      《办法》强调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孤儿档案管理工作。各市民政局和档案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共同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上报单位:社会事务处
信息作者:社会事务处 韩成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