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国税之声第四十七期内容

15.05.2014  19:02

(载于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政风行风热线》2014年3月14日)

 

 

 

一、国税要闻

日前,省国税局在省政府组织的2013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54个参评政府部门总分第一名。近年来,省国税局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系统上下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近日,省国税局在全省国税系统启动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2014年3月份开始分批推出方便群众办税的系列行动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开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再次梳理摸底,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并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实行审批清单制度。

二、提速办税服务。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纳税人的咨询、登记、发票、申报、审批、投诉等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税效率。

三、落实首问责任。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使纳税人一次上门就能得到满意服务。

四、减轻税户负担。重点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表单填写、接受税务检查等负担,让税户轻装上阵。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修订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分类管理,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风尚。

六、公开权力清单。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公开权力目录,实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二、12366咨询

(一)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试点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适用什么税率?

咨询员: 您好,105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说。

来电人: 你好,麻烦我想问一下,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不是可以计入销项税额减免的吗?合肥这边的减免是需要单独填表还是不需要啊?

咨询员: 您说的是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吗?

来电人: 对。

咨询员 :您说的减免是一个什么样的政策?

来电人: 就是销项税额的减免。

咨询员: 是什么样的减免呢?您这边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要按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没有减免的政策。您现在销售的是不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来电人: 对。

咨询员: 那这块产生的收入是要正常缴纳增值税的,没有免税或相关税收优惠的规定。

来电人: 因为我们原来是没有抵扣的,原来是营改增过来的。

咨询员: 营改增之前的是吧?

来电人: 对。

咨询员: 那您现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4%减半征收,也是要缴税的。

来电人: 哦,4%减半征收。

咨询员: 对。

来电人: 那减半那个申报表是要单独填还是一起要报的?

咨询员: 是这样的,您是4%减半征收,票开出以后,您发票上的税率栏要填开“4%”,那么减半征收是在申报表中进行体现的。您4%征收率开出发票的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第10栏4%征收率对应的“开具其他发票”的销售额中填入,填完后在主表中第21栏会带出“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这是实际4%征收率产生的税额,那么23栏是“应纳税额减征额”,减半的部分就在这填,21栏税额除以2的数字填入这栏,减半征收。

来电人: 相当于我不要另外再填一张表了,对吧?

咨询员: 没有单独的表,就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来电人: 哦,就填入申报表中。我想问一下,这个表是整个安徽省都是这样的吗?

咨询员 :这是国家规定申报的表格,是统一的。

来电人: 我们是全国一样,但是我们有分公司说需要单独填表,所以了解一下的。

咨询员: 不需要的,就在申报表中填报的,您也可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没有特定的要求,就只要填申报表就可以了。然后只要把申报表中对应表一、主表,看下对应数字没有问题就可以申报。一样的,统一规定。

来电人: 行,谢谢。

咨询员: 好的,不客气,感谢来电,稍后请对我们的服务做出评价,再见!

 

(二)购买小汽车逾期缴纳车辆购置税产生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咨询员: 您好,102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说。

纳税人: 您好,我问一下汽车的购置税是多长时间会有滞纳金?从购车发票开出来多长时间必须缴纳?

咨询员 :60日之内,您可以参照一下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 60日之内,是吧?那就是车辆发票开具出来的60日之内去缴购置税。

咨询员: 对,是的,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 如果没有申报滞纳金怎么处罚呢?

咨询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 每日万分之五是吧?

咨询员 :是的。您可以在参照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 好的。

咨询员: 感谢来电,请稍等做一下满意度调查,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