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安徽国税:小微企业乐享四大“优惠红包”

20.02.2017  21:35

(载于201700216  中安在线  记者:汪乔 通讯员:徐苗苗)

中安在线讯  记者2月15日从安徽省国税局获悉,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把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让小微企业切切实实享受“优惠红包”。

红包一:提高增值税起征点2016年减免税额15.76亿元

池州市飞龙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节能门窗、新型节能材料、电动门窗、电动百叶窗的小型生产企业。从2010年4月开业登记以来,经营状况一直欠佳,曾一度濒临倒闭边缘。2014年企业仅实现销售11.6万元,因个别月份实现销售超过2万元,在十月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前,缴纳增值税0.2万元。2015年该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1.7万元,月销售收入均未超过3万元,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享受免征增值税0.9万元。

自开业以来,我们累计享受减免增值税1.2万元。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对于大企业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们这些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企业负责人章明感慨地说,“多亏了政策的扶持,目前我们企业逐渐回稳,经营规模有所扩大,从业人数也有所增加,2016年,我们的销售额达到了46.3万元,企业终于走上了正轨。

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190.5户次,累计减免税额37.05亿元。2016年应享受已享受增值税优惠已达到79.21万户,减免税额15.76亿元,减免户数和税额逐年上升。

红包二: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2016年减免税额4.39亿元

安徽省宁国新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汽车发动机排气系统阀门制造和销售的小微企业,2016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0.61万元,利润18.22万元。考虑到临近春节,企业工作时间不正常,财务人员对财务核算容易忽视,很可能影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城市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管理了解的情况,对小微企业进行了专门提醒。公司财务负责人祖国华说:“接到税源管理部门提醒后,我们及时申报享受了2016年四季度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减免了2.03万元,对企业来说,这就是国税部门给我们发的大红包啊!

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层次较低、会计人员能力较弱、财务核算尚不完善等情况,我们利用日常巡查活动,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业务辅导,引导小微企业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的企业,我们及时查清原因,主动送服务上门,进一步提高优惠政策覆盖面,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能够及时、足额享受优惠政策。”宣城市国税局局长查永泉介绍说。

据了解,2014年至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3.84万户次,累计减免税额11.06亿元,2016年应享受已享受所得税优惠已达到7.96万户,减免税额4.39亿元,减免户数和税额逐年上升。

红包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6年减免税额5.6亿元

黄山市休宁县状元故里酒店是本地一家徽菜代表酒店,该酒店的经理项璐说:“营改增之后,最直接的感受就是税缴得少了。就餐饮部门而言,在业务量几近相同的情况下,相比去年5万多的税款,今年只需缴纳3万多元,税款降幅达到了40%。对酒店而言,流转资金更充足了,有利于菜品、服务的升级,打造更具特色的徽菜品牌。

黄山市国税局局长王震说:“通过行业税负调研、走访辅导、跟踪问效等方式,我们不断加大营改增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帮助营改增纳税人用足政策手段,改进管理方式,完善抵扣链条,让企业充分享受减负红利。

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立文向记者介绍,自2012年10月1日“营改增”试点以来,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明显减轻,减负面达100%。2016年,我省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与按原营业税率征收营业税相比,减收税款5.6亿元,减税幅度38%。这对当前受经济下行影响、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广大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可以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红包四:“税融通”帮助企业获得贷款156.77亿元

作为专门研发和生产压铸机的企业,我们厂去年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研发资金短缺,如果技术和创新跟不上,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蚌埠市隆兴压铸机厂财务负责人陈金红说,“是‘税融通’帮了我们大忙,不用抵押物,提供了纳税证明,凭着良好的纳税信用,银行就给了我们50万元的贷款,为我们减轻了资金周转的压力,让我们能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开发上,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国税局联合地税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税融通”业务,依托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平台,利用纳税信用大数据,对已有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的中小微企业全面发放“税融通”贷款,为小微企业开辟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融资新渠道。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杨德生告诉记者,为了让企业获取纳税信用贷款更加省时省心,截至2016年底,我省税务机关已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15家省级商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帮助5137户企业获得“税融通”信用贷款156.77亿元。以纳税信用换银行融资,成为众多中小企业心中最大的利好,深受中小企业欢迎和好评。(通讯员  徐苗苗  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