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安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

26.09.2015  09:17

   

9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召开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国安参加发布会就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具体意见,并回答了有关媒体记者的提问。

张国安指出,这部《条例》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也是全国第一部以“法治”命名的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好《条例》,不仅是保障和促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和提高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引导和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张国安强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机关,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特别是全省法治宣传工作人员要深刻学习《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做好《条例》的社会宣传工作;要切实履行协调、指导和检查职责,结合《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措施,尤其是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面向社会开展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努力实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厅法制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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