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编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4.01.2017  21:04

财建〔2017〕6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编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5〕2号,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做好我省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对象

全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非国有单位均应编报本报表。

二、编报范围

编报对象应将2016年度在建项目(包括已安排投资未开工或未购置项目)、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项目以及本年度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停缓建项目纳入本次编报范围。

三、编报方式及程序

请登录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在“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报表软件”,录入、审核并生成报表数据(相关指标填报可参照“报表主要指标解释”)。财政部通知、报表及报表主要指标解释请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各编报对象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本部门(单位、企业)审核无误的固定资产投资 汇总报表、报表编制说明、汇总及分户数据 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人:李元元,联系电话:0551-68150264

附件1-财政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编报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2-报表.xls

附件3-报表主要指标解释.doc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