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5.08.2017  22:04

为进一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徽州区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整改清单,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从五大个方面明确重点工作举措: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三是持续加强水环境保护;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市环保委转办的各类环境问题,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防止污染反弹。

为保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徽州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导小组,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协调、指导问题整改到位。方案还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市环保委交办问题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销号整改,以“不贰过”的态度,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改彻底、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