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妻子吵架离家出走 身无分文入室抢劫

20.04.2016  18:11
摘要 4月6日,他和妻子吵架,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身上只有60元钱;4月8日,他冒充楼下邻居,闯入楼上居民家中,持刀实施抢劫,抢得400元现金。

   中安在线讯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4月6日,他和妻子吵架,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身上只有60元钱;4月8日,他冒充楼下邻居,闯入楼上居民家中,持刀实施抢劫,抢得400元现金。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禹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了解到,4月14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董某在一家网吧里被抓获,落网时,抢得的400元现金已被他挥霍一空。

  这起案件,发生于今年4月6日10时许。据重案队队长胡勇介绍,当时,该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新村五村516号居民楼4楼一户居民家中,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

  据受害人、23岁的吴女士(化名)介绍,当时,楼下正在维修自来水管道。10点左右,一名陌生男子来敲她家的门,“他说他住在一楼,我家水管子漏水,漏到他家里了,他上楼到我家看看咋回事。”

  吴女士信以为真,开门让这名男子进了屋。谁知,这名男子突然捂住吴女士的嘴,掏出一把匕首威胁道,“把钱拿出来,我只要钱!”吴女士非常害怕,只得拿出400元现金,给了这名男子。

  案发后,这名男子逃离了现场。惊魂稍定,吴女士拨打110报了警。

  “在进行现场勘查、走访摸排后,我们初步判定,这起入室抢劫案并非熟人作案,嫌疑人很可能是随机选定作案目标,继而作案。”胡勇说,“因此,我们调取了大量案发地附近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资料,展开视频追踪。”

  很快,追踪获得了重要线索:涉案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最后的去处是吴湾路旁的一家网吧。胡勇说,经过进一步追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颍上县居民、21岁男子董某。

  “因为董某喜欢上网,所以我们判定,他很可能还会再次到那家网吧上网。”据胡勇介绍,4月14日20时许,董某再次出现在上述网吧时,被在此布控守候的民警抓个正着。此时,董某抢劫所得的400元赃款,已被他花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董某如实交待了所涉犯罪事实。令民警感到诧异的是:这起持刀入室抢劫案,最初的起因,竟然是因为董某和妻子吵了一架。

  “董某和妻子在我市租房居住,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两口子最近刚有了个儿子,董某离家出走时,孩子出生才20多天。”胡勇说,“4月6日,因为家庭琐事,董某和妻子发生矛盾,吵了起来,董某一气之下跑了。由于身上现金被老婆拿走了,所以,离开家时,董某只带了一张银行卡,卡里有60元钱。”

  4月6日至4月7日,董某在网吧上网。胡勇说,在上网时,董某把银行卡里的60元钱,以网络支付的形式,转给了网吧老板。随后,老板给了董某一瓶水、50余元现金。

  这50余元钱,董某除了用于上网、吃喝外,还买了一把匕首。4月8日早晨,已经身无分文、前一晚在张公山公园里睡了一夜的董某,揣着匕首在张公山新村里转悠,寻找作案目标。

  “据警方分析,董某很可能是看到516号居民楼下正在维修自来水管道,心生歹念,冒充楼下邻居,骗受害人吴女士给他开门。”胡勇说,“进屋后,董某还装模作样地转了一圈,在确定屋里只有吴女士一人后,这才掏出匕首实施了抢劫。”

  “夫妻之间因琐事吵架,冲动之下竟然选择离家出走;囊中羞涩,竟然买了把匕首实施入室抢劫。董某不仅冲动,而且目无法纪,最终在伤害了别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和家人。”胡勇介绍说。

  采访的最后,记者从淮河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依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董某持刀入室抢劫的犯罪行为,很可能为他带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