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迅速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08.08.2017  04:47

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9日,督查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其中涉及合肥市的有34个问题或要求。对此,合肥市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一是立即安排部署。截至8月7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议、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部门专项协调会议就反馈情况通报、整改领导组成立、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迅速制定方案。目前,《合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正在做最后修订完善。《整改方案》采取“基本+”的方式,其中“基本+”是指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都要承担的,“+”是指督察反馈中指出的具体单位和具体问题。整改方案实行“三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是着手启动整改。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十大专项整治,即治燃煤、治矿山、治烟尘、治VOCs、治黑臭、治面源、治码头、治危废、治垃圾,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为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上报工作进展;建立督察调度制度,每月集中现场督察、调度一次,职能部门根据需要随时调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合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