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14.07.2015  18:40

  7月10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根据《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城市已启动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程度,使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公告指出,市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公告明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市委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结合宣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符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0日。

  公告公布了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通讯地址: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联系电话:3036503 3022250(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