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1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

30.03.2015  13:43

  记者28日从市旅游局获悉,淮北市从各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人员中公开选聘约1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

  据了解,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主要工作是明察暗访,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招揽旅游者、倒卖门票,以及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否健康、安全、卫生,旅游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运营问题等方面进行监督。

  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日内向社会监督员反馈。(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