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黄标车"淘汰补偿标准出台 最高可补8000元

18.06.2014  06:40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合肥市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给予补偿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越早淘汰的“黄标车”可以拿到越高的补偿,车主最高可获得补偿8000元。

  根据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合肥一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10月1日起开罚。合肥市出台这一补偿标准,鼓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凡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为个人的并核发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提前一年以上淘汰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可享受补偿,但注册登记为单位的黄标车不在补偿之列。

  据合肥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黄标汽车最高补偿标准为8000元/辆,最低为1500元/辆;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提前淘汰的最高补偿为600元/辆,最低为300元/辆。 《意见》明确,此次黄标车淘汰补偿期限为一年半,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第二阶段为2015年7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