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预算绩效管理“五个全覆盖”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努力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做到“五个全覆盖”。
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实现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二是绩效目标公开评审全覆盖。在审核2017年预算时,市财政对2017年市直部门申报的853个项目支出连同绩效目标全部进行公开评审,从绩效目标完整性、适当性、相关性、可行性等方面对每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并单独列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其中425个评定为“良”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完善,对评定为“差”的4个项目以及评定为“中”的63个项目当年不安排预算。
三是绩效自评全覆盖。4月份,市财政制定市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指导和督促市直部门在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并明确绩效自评报告作为申报下一年度预算的前置条件,形成约束机制。
四是预算管理过程全覆盖。探索实施预算“事前评审”。审核2017年预算时,委托中介机构对134个维修类项目开展现场评审,核减率达41%。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市财政梳理确定2017年财政重点评价项目84个,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督促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及绩效运行跟踪分析,作为开展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的依据。
五是考核问责全覆盖。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预算绩效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市财政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程序,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以及综合运用提供依据。其中,对市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5个方面15项具体指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模式、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宣传交流等5个方面17项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