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非公立医院价格监管公开征求意见

13.07.2015  13:29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为规划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合肥市物价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获通过,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做到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

  按照征求意见,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须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设立服务项目;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在医疗科室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做到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一日清单要及时发放给患者或其家属,或在病区设置触摸屏、计算机,方便患者或其家属查询。对医疗服务价格10日内上涨50%以上,并有可能继续上涨的,合肥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视情况提请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医疗机构价格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患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