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监狱开展巡查工作压实主体责任
15.09.2015 12:0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合肥监狱巡查工作方案》,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监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组员,并根据巡查重点分别从监狱纪委委员、监属支部纪检委员、相关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中筛选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练人员组建巡查组。二是明确巡查内容,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巡查,巡查内容重点包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重要事项的民主决策执行情况,贯彻《廉政准则》、落实财经纪律等情况,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干部管理、教育、监督情况,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七大项目,突出对关键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重点巡查。三是规范巡查流程,党委研究确定被巡查单位后,通过发布巡查预告、听取被巡查单位工作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业务检查、群众意见收集等步骤扎实开展巡查,巡查完成后由巡查小组向监狱党委报告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合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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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2015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