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调整水价提出两个方案 听证会将于30日召开

16.09.2015  09:52

  9月15日,记者从合肥市召开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理顺民用自来水价格”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大治理水污染力度,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合肥市实际,合肥物价局提出了两个水价方案,并将在9月30日上午召开水价听证会。

  方案一:基本水价分三级,级别为1∶1.5∶2。居民供水到户价格由2.31元/立方米调整到2.90元/立方米(第一级水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76元/立方米调整到1.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由0.06元/立方米调整到0.12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由1.49元/立方米调整到1.78元/立方米。城市自来水价格(第一阶梯)1.78元/立方米,第二级2.67元/立方米,第三级3.56/立方米。水量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以户为单位,以月度为计量周期,即:第一级夏季(6月至9月)每户每月14立方米,其他月份每户每月12立方米;第二级夏季(6月至9月)每月每户14立方米至20立方米,其他月份每户每月12立方米至20立方米;第三级每户每月20立方米以上部分。阶梯水量按月计量。

  方案二:基本水价分三级,级差为1∶1.5∶3。居民供水到户价格由2.31元/立方米调整到2.85元/立方米(第一级水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76元/立方米调整到0.9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由0.06元/立方米调整到0.12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由1.49元/立方米调整到1.78元/立方米。城市自来水价格(第一阶梯)1.78元/立方米,第二级2.67元/立方米,第三级5.34元/立方米。改革完善阶梯式价格,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水量基数:第一级每户每年152立方米;第二级每户每年152立方米至240立方米;第三级每户每年240立方米以上部分。

  同时,合肥市出台了配套措施,对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低保户群众实行优惠,每户每月5立方米用水享受免费政策。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式价格,居民用水价格在上述调整价格(第一级)基础上加0.15元/立方米,水表出户、抄表到户后执行阶梯式价格。

  据介绍,截至2014年底合肥居民水表总数134万户,已实现由供水企业直接计量抄表到户116万户,出户率87%。根据合肥市区2014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89.69%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8.52%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阶梯范围内;1.79%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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