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或将专设“环保法庭” 修订完善多个环保法规政策

08.12.2014  13:36

  加快建设“法治合肥”的进程,环保是重要一环。在环境保护上,合肥市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采取一票否决制度。不仅出台修订了多部地方性法规、政策,还利用这些法规政策进行环境执法,为城市的碧水蓝天保驾护航。

   明年元旦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正式施行,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合肥市环保局以及各分局组织了多次学习。

  据了解,相较于之前的环保法,新环保法不仅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硬措施,法律责任更加严厉,设立了行政拘留的四种情况,行政处罚也由按次处罚,变成按日计罚,实行“按日计罚不封顶”。

  既有国家层面的“大法”,也有地方层面的法规政策补充。合肥市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政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出台《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

  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上,合肥市近年来先后出台修订了《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

  

  今年起,对存在环保法规政策标准落实不力、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生态和环境问题等13种情形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或企业,合肥市环保局都进行约谈。

  今年合肥市环保局约谈了数家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并制作了约谈的会议纪要。约谈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后期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合肥市环保局也将对约谈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和指导。

  合肥市环保局曾在一次新闻通报会上透露,合肥市有可能会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设立“环保法庭”。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尝试设立“环保法庭”,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在坚决打击、依法取缔的同时,追究这些企业和个人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杜绝“老板发财、政府买单、百姓遭殃”现象。

  今年年初,合肥市中院成立了首个“环境保护”合议庭,专门审理与环境污染、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