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三探索三完善

05.08.2015  20:22

  2015年,合肥市审计局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为契机,以“四提”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制度三个方面开展“三项探索”,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是探索机构编制审计,促进审计内容完善。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到对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具体要求审计组在对领导干部测评时增加机构编制测评内容,统一纳入评价范围。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审计机关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共同实施相关审计事项的工作机制。

二是探索自然资源审计,促进审计方法完善 。探索将自然资源审计内容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中,选择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决策部署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确定将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作为审计关注的内容,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是探索村居负责人审计,促进审计制度完善。 立足于项目实践,在该市开展村(居)负责人审计的基础上,研究深化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方式、审计内容等,结合外地经验和调研成果,研究采取多部门协作、内部审计配合的组织方式开展工作,探索制定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动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