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商局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2.03.2015  17:10

  日前,中央文明委颁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合肥市工商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合肥市工商局是第八、第九、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在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该局认真履职,多项工作通过了中央文明委的考核验收,为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发展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着力点,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形象,强服务,上水平”的文明创建活动,三个文明建设步伐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