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二等功刘晓文局长荣记个人一等功

10.08.2015  20:43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司法局等3个集体和刘晓文等3名个人的决定》,对合肥市司法局等3个地市司法局和刘晓文等3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合肥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二等功,刘晓文同志荣记个人一等功,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和个人。

  2012年以来,合肥市司法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项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一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在职能发挥上实现新发展。法治宣传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法律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保障对和谐稳定贡献进一步增强。二是围绕推进改革发展,在攻坚克难上实现新突破。理顺管理体制,分设司法鉴定管理处和法制处,增设社区矫正工作处,撤并148指挥中心,成立局团委,分设义城监狱党委和市劳教所(戒毒所)党委。破解发展难题,提请市政府以政府令出台《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提请市 “两办”出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扩大援助范围通知,总投资5.2亿元的市义城监狱(戒毒所)迁建工程全部完成。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完成市(劳教)戒毒所更名工作,4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三是围绕发挥示范带动,在打造亮点上实现新成效。创新新市民普法工作,被省委《安徽信息》刊发向全省推广。“黄丝带帮教行动”得到民盟中央副主席龙庄伟高度评价。国内公证书防伪专用纸属全省率先。民警到基层挂职学习被省厅借鉴推广。司法考试培训教学片在全省推广应用。《庐州和事佬》探索调解民事纠纷的新方式。四是围绕夯实发展基础,在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合肥市司法局工作规则等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刘晓文同志自担任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以来,带领全系统干警,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提升。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做信念坚定的带头人。他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为官做人的关键,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二是坚持宗旨意识,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他立足“安民心”,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立足“维民权”,努力营造全社会守法用法氛围;立足“惠民生”,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坚持主动作为,做敢于担当的责任人。他坚持效率优先,理顺了管理机制;坚持迎难而上,破解了司法行政发展中一些难题;坚持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四是坚持严于律己,做勤政廉政的践行人。他经常身先士卒,带头深入现场、走在一线,并经常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政治道德、职业道德,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