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治理

09.11.2015  22:31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成立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第176号令颁布《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将省直医疗机构纳入合肥市医患纠纷调解体系。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出台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合肥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同时,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和社区矫正条例被市人大列入立法规划。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中心全省率先全覆盖,9个县(市)区在全省率先开展电子腕带试点工作,先后引入14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执法专项督查。市公检法司联合召开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有序组织开展特赦工作,推行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按照“一县(市)区一示范点,一乡镇一安置点”的原则,建立安置基地83个。结合“黄丝带帮教行动”,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积极开展“微心愿认领”“小树成长计划”及“直通车”活动。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区按照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救助。

三是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管理。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范围、降低标准,今年以来办理援助案件6113件、同比期增长33%。“律师进社区”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今年共有100余家律师事务所、800多名律师参与此项工作;累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01起,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1867人次,走访入户1635户,提供法律援助659件,举办法制讲座216场,接待法律咨询21921人次,发放普法材料39881份,为社区管理、经济发展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322份。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涉法纠纷中的特殊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参加为农民工维权讨薪专项工作,定期组织律师到人大、信访、工会、残联、妇联等单位值班接待群众来访。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实施细则、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医院承诺等制度。设立警务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官工作站和巡回法庭,实现医患纠纷咨询、调解、法律援助、诉讼无缝对接。建立由523名医学和法律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对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意见。总结推广长丰县、肥东县行业调解中心建设经验,全市警民联调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庐阳区、蜀山区、肥东县等建立了驻法院(庭)调解室。长丰县、瑶海区建立了驻检察院调解室。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支持个人调解室发展。全市建立调委会2027家,全市13308名调解员今年共调处案件65109件,调解成功63843件,成功率为98%。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9456件。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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