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调解” 奏响民生“和谐曲”

14.12.2015  04:48

  近年来,合肥市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补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多元格局。

  几张桌子、几把椅子、一条横幅,就组成了长丰县陶楼乡的流动调解庭。“如果村民之间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只需要几分钟,流动调解庭就可以搭建起来。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争端。 ”村民陈师傅说,前不久,他与邻居因醉酒大打出手,为了医药费频起争端。在流动调解庭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如今,流动调解庭已经运行两年多,调解成功率超过了98%。 ”陶楼司法所所长任为柱告诉记者。

  合肥市在全市176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立起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平台,实现了各类矛盾分级分类分层调解,有力保障了大调解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现在在我们小区,碰到困难就会想到去找‘警民调解室’。 ”家住合肥市包河区青年新村的空巢老人何余银说,他曾被别人的暖水瓶烫伤了双脚,在社区警民联调室的调解下,他不仅治好了脚伤,还和对方成了朋友。“警民联调室将公安派出所先期处置、现场取证的优势和人民调解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相结合,有利于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得以科学分流和调处化解,也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务资源被民间纠纷过多占据的状况。 ”合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许道和介绍。目前,该市共建立警民联调室112家,调解率达93.92%。同时,合肥市努力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全市共建立驻法院(庭)调解组织15个、检调对接组织2个,从而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对全市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合肥市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估机制。 ”许道和说。合肥市不仅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实施前的刚性前置程序,还将保证评估结论真正实施并作为硬性要求;对违反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结论而强行实施导致问题发生的,一律问责。近年来,合肥市既发挥各级行政机关的主体作用,又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矛盾排查化解多方联动局面。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市各级调处中心和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96442件,调解成功292699件,防止“民转刑”案件749起。

  【编后】

  合肥市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多元格局,将各种调解力量通过“衔接”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从而让“遍地开花”的基层调解组织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置窗口,将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