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相关规定 开发商“售后包租”行不通了

09.04.2016  12:16

   中安在线4月9日讯 据合肥晚报消息 “只要购买商铺,就能闭着眼收租金,年回报率高达8%。”这样的广告语,大家可能并不陌生。面对那些分割式“售后包租”的商铺,不少市民认为这是稳赚不赔的生意。但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如果开发商销售商铺再发布“售后包租”等广告,将被依法查处。

  在合肥市房产局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商业房地产项目采取运营模式说明中,应当承诺“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并且,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商业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不得发布含有“售后包租”、“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的宣传广告。

  对依据土地出让合同或规划要求需自持经营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禁止以转让(出售)使用权、租售权、收益权等名义变相销售;对依据土地出让合同或规划要求不可分割出售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禁止虚拟分割,禁止以转让(出售)使用权、租售权、收益权等名义等拆零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商业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如被查实发现存在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将被房产局依法查处,同时将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扣分。对擅自发布含有“售后包租”、“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的广告行为,移送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谷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