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全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21.12.2015  09:4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二五”以来,合肥市围绕社会管理和服务目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合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是合肥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引领和规范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关键时期,合肥市将营造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内容,全面提升合肥特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法治工作卓有成效

  “十二五”以来,法治合肥建设迈向新高度。合肥市坚持依法治市,推进法治合肥建设,法治工作卓有成效。市中院获得了“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连续5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位居第一。在全国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中,合肥市再次荣获全国先进城市称号,市普法办荣获全国先进普法办。

  平安合肥建设取得新成效。合肥市把平安合肥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连续5届20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3次捧得“长安杯”,平安合肥建设3次获评“全国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合肥市围绕矛盾化解多元化、特殊人群服务人性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谐合肥建设取得新进展。合肥市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最幸福城市”,均位列十强前列;2015年合肥市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将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落实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推进法治合肥建设。

  合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将完善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凡是经济活动中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合肥市将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减少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合肥市还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合肥市还将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十三五”期间,合肥市社会治理工作将从政府包揽向政府指导、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做到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局面。

  合肥市将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提高社会治理创新能力,确保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有效、有力、有序开展。尤其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领域,合肥市将施行社区大党委制,吸收社区物业委员会、驻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有效整合社区内各项资源,增强社区建设力量。深化村居网格化管理,按照“责任网格化、人员专职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总体目标,合理划分网格推进全员覆盖、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无缝隙、全覆盖、精细化。

  合肥市还将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据介绍,合肥市将依托社区网格化建设,依托社区网格员队伍,通过“社管通”实现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及时掌握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组织等信息,服务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