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修订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03.06.2014  07:33

  5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交通部门获悉,该市修订起草的《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征求意见稿)》日前面向社会发布,新规则结合该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新形势,对原规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据介绍,原《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于2005年颁布,随着该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主体、服务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原规则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的新规则共计13项条款,从乘坐规定、物品携带、票务制度、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明确公共汽车的乘坐规则。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增加了乘客上下铰接车的方式,铰接车前、后门上车,中门下车;对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进行了量化和分类,规定“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2平方米或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购同程票一张”,“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4平方米或长度超过2米以及重量超过40千克的,拒绝乘车”;明确了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投诉对象,明确“公交车运营中发生的投诉及纠纷,由承运企业调查处理,对处理结果有争议的,可申请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调查、调解”,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目前,新修订的乘车规则已经面向社会发布,社会各界人士可于6月15日前,针对新规则的各项条款,通过信函、电邮、电话等方式向该市交通部门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