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依法治市实施意见表决通过 领导干预造成错案追究刑责

12.02.2015  12:27

  昨日,《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审议稿)表决通过。

  今后,领导干预司法造成冤假错案,将追究刑事责任;卫生、环境、工商质监等领域将推行综合执法;“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也将逐步得到完善……

  【公正司法】领导干预司法造成冤假错案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合肥市将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甚至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交通等推行综合执法

  实施意见规定,合肥将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减少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

  “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制度,建立合肥市级集中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相关负责人解释,合肥未来将探索开展柔性执法。

  【法律服务】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半小时内,就能找到法律援助,因为合肥市将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据悉,合肥市将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网络资源整合,打造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拓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功能,加强与12345服务热线联动,形成热线服务与实体服务良性互动机制。

  【科学决策】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相关负责人透露,合肥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立法】禁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市场星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实施意见》中规定,严格依法立法,法律规定的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不得僭越。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

  对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前置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清单】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合肥市的安排,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凡是经济活动中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相关负责人解释,将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