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15.10.2014  14:27

 

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了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省司法厅按照要求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统一赴蜀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活动,同时发动系统内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 合肥监狱 当天在烈士陵园举行了公祭活动,还通过网络举办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等活动。 安庆监狱 20余名民警代表前往烈士陵园,向革命先烈默哀,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崇敬和怀念之情。 省女子戒毒所 集中收看了电影《天上的菊美》,通过学习四川省藏区基层干部菊美多吉的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全所民警职工学习先进典型,永葆优良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为场所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省未戒所 组织部分民警职工赴渡江战役纪念馆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通过为烈士敬献花篮,瞻仰烈士名录,向革命先烈默哀致敬,表达哀思。 安庆市司法局、白湖监狱分局 负责同志带队分别慰问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因公殉职的查振和烈士和一级英模傅钧的亲属,并送去慰问金。 巢湖市司法局 组织全体干部,在巢湖南山烈士陵园举行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已逝先烈,向革命烈士致敬。

 

                                      (厅组织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