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朱儒玲学习活动

15.05.2014  12:56

  省司法厅5月12日作出决定,为原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司法所所长朱儒玲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朱儒玲学习活动。

  朱儒玲2008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后,扎根基层,先后在蚌埠市新集司法所、浍南司法所、沫河口司法所工作,竭尽全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终因积劳成疾于今年2月25日病逝,年仅36岁。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朱儒玲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四处奔走,帮助法律援助对象解决子女就学及困难群众办理低保中遇到的问题;他耐心调解,为溺亡儿童的父母争得赔偿;他多方协调,让接受社区矫正的青少年重返校园;他送法进乡村,常年奔波于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他通过自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利用业余时间热情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先后担任了6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6年来,朱儒玲恪尽职守,先后调处各类纠纷1100余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记者刘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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