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三项工程”服务民生改善[安徽日报]

31.08.2014  21:34

本报讯(通讯员 彭继友 记者 李晓群)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该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发挥在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方面的职能优势,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三项工程”,服务民生改善。

省司法厅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保障服务民生的重要力量,要全力做好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围绕各级政府涉及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民生工程开展法律服务,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务收费,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措施。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提前谋划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在受理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简化手续。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快人民调解预警机制建设,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排查相关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矛盾纠纷。

稿件来源:2014年8月31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