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工作会议精神

20.11.2018  09:56


一是及时汇报传达部署。 将会议精神、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会议主要精神及无为县主要经验做法总结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加大与编办、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对占用专项编制进行清理收回,通过配齐专项编制、聘用辅助人员等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是要配齐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扶助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达5人以上。 二是 组织开展督查暗访活动。 月底前组织市局分片联系领导深入各司法所,对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开展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加大工作调度力度,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每半月调度一次,通报完成工作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加大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筹备召开现场推进会。 组织现场观摩示范点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全面分析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形象标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人员配备等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时间任务要求。

(宣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