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9.09.2015 16: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坚持把每周一固定为“机关集中学习日”,通过专家导学、领导领学、集中研讨、体会交流等多种途径,引导干警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及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建立“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机关干警每天坚持一小时自学,机关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一次研讨交流,机关干警每季度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每半年提交一份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三是建立学习提示制度,每周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参与对象等由政工部门提前一周筹划安排,制作工作提示单并及时进行发布。四是建立学习督导制度,通过自查、互查、集中观摩、定期检查等形式,每月对机关干警学习情况全面进行督导。五是建立学习点评制度,每月局长办公会专门对机关干警学习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点评,旨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着力形成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学习氛围,努力建成“学习型机关”。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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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5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