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3.08.2015  18:58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责任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行科级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完善电子廉政档案,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局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协助制定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专项巡查制度》、《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备案制度》指导性文件,组织四县一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互查,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二是围绕《党章》、《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教育;组织观看《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视频访谈》系列专题教育片,到宿州监狱、市博物馆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补充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和“一把手五不分管”监督管理。三是深入开展“三多”治理活动,上半年局机关会议费、印制文件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近7万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上半年局机关车辆购置、维护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近12万元;加大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点“反四风”督查力度,开展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警车管理专项治理等活动;不定期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四是深入开展“守纪律、转作风、有担当”专题活动,教育引导系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全系统树立法治思维和敢于负责、创新、担当的意识。开展社区矫正廉洁执法专项巡查,约谈3名司法所负责人,取消2个司法所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17名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处分或口头批评教育,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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