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司法局“四坚持”化解重大疑难纠纷

10.11.2016  20:35

 

一是 坚持调查研究。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前,事先要对纠纷的形成原因、过程进行周密细致地调查,并形成整套调查情况记录;同时,就各方当事人的相对利害关系人进行社会关系排查,动用各方当事的社会关系,先头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为调解作好第一手准备。 二是 坚持调前准备。组建调解工作小组,认真分析对各方纠纷当事人的谈话情况,以及纠纷的知情人士的证实情况,进一步研究涉及本纠纷如何调解的对策,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提出调解意见,做好调前准备工作,为成功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 坚持调中疏导。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民间习俗和社会公德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规劝疏导,引导他们相互谦让,以法为绳,以和为贵,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据,以此达到求同存异的目的,最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 四是 坚持调后回访。对已经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做到件件走访回访到位,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有反悔现象的当事人再次做好规劝工作,以防止纠纷反弹。截止今年11月上旬,共化解了疑难纠纷5起,有效预防了两起民转刑案件,两起群体性上访和一起上访多年的积案,获得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和好评,同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萧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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