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07.02.2018  16:46

   

一是狠抓常态学习。 利用机关“集中学习日”,常态化组织党员干警系统学习新《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论述,以中心组、干警专题讨论会等形式专题研讨,组织干部职工赴省女子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坚持同步部署。 融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于一体,列入司法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实行量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完善廉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实施专项治理。 自1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步骤,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四是紧盯监督管理。 坚持把廉政监督管理贯穿于机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严格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补充、修订、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开律师、公证、法援等行业举报投诉电话,加大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点“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基层警车使用及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宣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