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淮南集中起诉31家侵权者

14.08.2014  04:52

  “古井贡”在淮南市场发现多家商户销售假冒“古井贡”酒,向法院起诉“李鬼”。 8月12日,销售假酒的饭店业主孔某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商标持有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其撤回起诉。据了解,此案是“古井贡”集中起诉的31家侵权者的被告之一。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该公司拥有的“古井贡”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2013年12月,经营饭店的孔某购得“古井贡酒年份原浆”11件放在店内销售,经鉴定系假冒“古井贡”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自今年以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31起此类案件,被告涉及商店、饭店、小型超市等,目前法院已审结22件,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