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区自动取款机新增吐钞冠字号码查询功能

22.09.2014  11:20

  从取款机上取了假钞,却因无凭无据银行不认,如今,这样的糊涂账不“糊涂”了。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各家银行落实现金业务机具建设,目前合肥城区的所有自动取款机上均增加吐钞冠字号码查询功能,哪张钞票是从哪个取款机取出来的,一查便知。

  冠字号码就是印在钞票正面的一串字母和数字的组合。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的“冠字号码”位于钞票正面的左下角。人民币冠字号码实行一票一号管理,它是标记钞票唯一性的符号。由于每张人民币的编号不一样,冠字号码也被称作“人民币的身份证号”。现在,合肥市城区每台取款机都实现了冠字号的查询、打印,取款人再不用担心取出假钞无凭无据了。

  据了解,为了尽快解决在发生假币纠纷时责任难以认定的问题,逐步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纠纷由投诉人举证转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举证,2013年,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和推广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和柜台渠道应分别于2013年底、2014年底、2015年底前实现100元、50元面额人民币的冠字号码查询。届时市民无论从哪里取钱,如果钱出现问题,均可追溯,不会再出现无据可查的糊涂账。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人士介绍,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如果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金融机构负有告知金融消费者通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判别假币是否由其付出的义务。金融消费者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如果根据查询结果判定为非金融机构付出的现金或对首次查询结果有异议的,金融消费者可在接到查询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查询结果通知书和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料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申请再查询。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工作部署,合肥中心支行正积极推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冠字号码查询管理工作,力促顺利完成冠字号码查询规划。(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