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发芽马铃薯 庐江一家三口食物中毒

20.11.2015  07:32

  38岁的庐江男子刘先生不太会做饭,平时很少去市场买菜。一个月前,他去庐江县城的一家超市买了土豆等食物,却没想到一家三口都食物中毒,大儿子小军(化名)还住了院,病因是食源性发芽马铃薯中毒。刘先生以超市销售发芽土豆为由,提出了2万元索赔,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昨日下午,庐江县商务局获知此事后表示,将立即展开调查,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中毒]吃了发芽土豆住了三天院

  刘先生说,他平时工作比较忙,家务都是妻子打理,自己很少去市场买菜,“怎么买菜也不太懂”。前不久妻子生了二宝,不能去卖菜,刘先生就亲自去市场买菜。 11月21日上午,他去离家不远的一家超市买了些鸡翅、黄瓜、腰果、荷兰土豆等食品。

  刘先生介绍,10月22日中午,妻子炒了一盘土豆丝、一盘黄瓜,“儿子放学后没回家吃饭,我们两个人简单吃了中饭”。可到了下午两三点钟,夫妻俩陆续出现了不适,“头晕乏力,呕吐,还出现了低烧”。当时,夫妻俩以为是感冒发烧,“我去买了消炎药”。

  10月23日中午,小军回来吃饭,妻子又炒了一盘土豆丝。由于身体不舒服,夫妻俩吃得很少,而小军是狼吞虎咽,差不多把桌上的菜都吃了精光。可是,小军傍晚放学回家脸色却煞白,还有有呕吐、低烧等症状。 24日早上,刘先生带着小军到庐江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小军是食源性发芽马铃薯中毒,住了三天院,10月26日才出了院。

  刘先生说,他对买菜是个门外汉。在带小军治疗的过程中,在医生的提醒下,他才注意到自己买的土豆都已发芽发青。在他看来,超市销售已经发芽的土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先生介绍,小军住院一共花费了1284.66元医药费。孩子出院后,他请老师给孩子补课,而自己这几天也没有去工地上班,“这些损失都应该由超市承担”。孩子出院后,刘先生专程去了超市协商,提出了2万元的赔偿要求,“我去了12次”,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回应]希望政府部门协助解决

  昨晚9点多,涉事超市连夜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就此事给予回应。

  该超市表示,事发后超市立刻调出该批土豆的销售记录。经统计,共计销售160公斤,共有192位顾客购买。超市根据顾客的资料随机调取了79位会员顾客的手机号码,询问食用土豆后的反应,没有顾客出现异常。

  超市方表示,事发后已及时向当地食药监进行备案。疾控部门认为,医生给出的“食源性马铃薯中毒”的诊断结果只是医生做出的一般性推测,不能作为“食物中毒”依据。如果要判定食物中毒还需对患者呕吐物等一些指标的检测。

  超市表示,对顾客的遭遇也深感遗憾。虽然目前事情起因还不明确,但本着人道主义立场,该公司一直在积极与顾客沟通,希望能通过协商尽早解决。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一定的分歧,没有谈拢。为了使此事能得到有效解决,超市希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协调解决此事,也希望顾客能给予配合和理解。

   土豆小贴士

  如果发现土豆外皮变绿、发芽,哪怕是很浅的绿色都不要食用。土豆变绿是有毒生物碱存在的标志,食用就会中毒。买回的土豆如不食用,可与苹果放在一起密封储存,能延缓土豆变绿、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