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42万元 又虚开发票3000余万元

28.08.2015  12:19

  声称为维系公司运作,拖欠职工工资且将数千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开给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公司,从中获益,邵某等人的这一“聪明之举”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2014年7月,青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间,安徽青阳乔木乡益森木纤维公司在经营管理公司期间,拖欠60名工人工资共计42余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邵某、副总经理汪某两人去向不明。该局遂依法立案侦查,调查中发现,2012年1月份以来,该公司法人代表邵某、副总经理汪某经营管理益森公司以来,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000余份,虚开金额3000余万元,骗取国家税款400余万元。

  青阳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涉案人犯罪情况,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汪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