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

05.06.2015  12:11

为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健康发展,临泉县委县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内容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确立,从明确教育督导工作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保障措施四个层面作出详细规定。

意见》指出,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县政府领导下行使督导职能,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意见》提出,要建立对乡镇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考核制度、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体系、完善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制度、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推进问题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的落实,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意见》还对加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立条件保障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汤华    特约通讯员:韦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