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三结合”有序推进信访工作

24.11.2016  21:34

 

一是 信访工作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各基层司法所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时,有意识和有针对地对来访群众讲解《信访条例》、《民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并就信访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作出详细的解读和阐述,进一步增强信访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闹访、缠访和其他非正常信访情况的发生。 二是 信访工作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着力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基本原则,对信访接待工作重新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信访工作制度;积极打造民生工程,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信访工作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做好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指派专人参与信访值班,在县涉法涉诉窗口接待信访群众,面对面与信访群众沟通,及时解答法律问题,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 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各基层司法所在参与处理信访工作时,注重与当地派出所、法庭、信访、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介入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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